問題彩券
Q. 我購買的彩券遺失了該怎麼辦?
答:依「運動彩券發行條例」第15條第4項規定,運動彩券遺失、被盜,或滅失者,不得掛失止付。請妥善保管您的彩券。  

Q. 我的彩券無法經由投注機兌獎或退款該怎麼辦?
答:您可以填寫「台灣運彩問題彩券處理申請表」,將申請表、彩券正本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本國人身分證、外國人居留證)及申請人本人帳戶存摺影本,以雙掛號郵寄至台灣運彩問題彩券處理中心 (10599 台北郵局 56-60號信箱)。經查明確認後,予以退款或給付獎金。彩券若因火燻、水浸、油漬、塗染、破損或其他情形,致不能辨認真偽者,不予退款或給付獎金,所以請務必妥善保管您的彩券。

Q. 問題彩券之退款或中獎獎金,如何領取?
答:如填寫申請表時,有填寫申請人本人匯款帳號,問題彩券之款項,將轉帳至該匯款帳號;如未填寫,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,郵寄至申請表上填寫之住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