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台灣運彩 全新上市 紅包大Fun送」活動辦法
感謝您參加台灣運動彩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主辦單位)所辦理之抽獎活動「台灣運彩全新上市 紅包大Fun送」(以下簡稱本活動),活動辦法如下:
一、活動時間:
民國(以下同)113年1月1日(一)起至113年2月14日(三)止 (台灣時間,若有更動,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為準)。
二、抽獎資格:
(一)實體通路:
1.活動時間內凡於台灣運彩投注站購買運動彩券,不限球種、不限玩法、不限金額,持購買之運動彩券與投注站電視螢幕下方貼的「第三屆運動彩券」告示牌(內須載明經銷商商號及證號)一起拍照(詳如示意圖),並到台灣運彩官網活動網頁輸入相關資料 (含照片上傳),完成登錄者,就可以參加抽獎。
2.每人限登錄一次,若有重複登錄之狀況發生,一律依首次登錄之資料為準,後續重複登錄資料視為無效。
(二)線上通路:113年2月14日(三)23:59前,申請成為「第三屆台灣運彩」線上通路會員者
(含於112年已申請成為「第三屆台灣運彩」線上通路會員者),須至台灣運彩官網活動網頁輸入會員代碼,且完成登錄者,亦可參加抽獎。
(三)參加本活動者請務必自行確認個人資料之正確性,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核對、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三、抽獎方式及說明:
(一)抽獎品項與抽獎方式:
1.抽獎品項:
(1)實體通路獎:每名中獎者獲得新台幣壹萬元,抽出100名中獎者。
(2)線上通路獎:每名中獎者獲得新台幣壹萬元,抽出100名中獎者。
2.抽獎方式:
(1)凡符合抽獎資格者,將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中獎人。
(2)各抽獎品項每個人限一次中獎資格,不得重複得獎。
(二)相關日期:
1.抽獎日期:113年3月6日(三)。
2.中獎公告日期:113年3月12日(二)。
3.領獎截止日期:113年5月15日(三)(含5月15日,以郵戳為憑)。
4.獎金匯款日期:主辦單位統一於113年10月25日(五)前,以匯款方式匯入中獎人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號。
5.以上時間,若有更動,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為準。
四、中獎人公布與領獎方式:
(一)主辦單位將於官方網站(www.sportslottery.com.tw)公布中獎名單,並以致電、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中獎人。
(二)實體通路中獎人應以郵寄掛號方式繳交下列文件至主辦單位:
1.中獎人本人之「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」。
2.中獎人本人之「金融機構帳號存摺影本」,以利主辦單位於113年10月25日(五)前以匯款方式匯入中獎者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號,若中獎者指定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帳 戶,匯費或手續費由中獎者自行吸收(於中獎獎金內扣除)。惟若無法提供金融帳戶完成匯款者,主辦單位將開立以中獎人為受款人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,以雙掛號郵寄方式寄達或由中獎人親自至台灣運彩股份有限公司(臺北市民生東路四段133號9樓)領取。
3.填妥「簽收收據」(主辦單位提供之表格),以辦理相關稅捐手續。
(三)線上通路中獎人應以郵寄掛號方式繳交下列文件至本主辦單位:
1.中獎人本人之「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」。
2.填妥「簽收收據」(主辦單位提供之表格),以辦理相關稅捐手續。
3.以辦理申請台灣運彩線上會員時所提供之「金融機構帳號存摺影本」為本主辦單位匯款依據,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帳戶,匯費或手續費將由中獎者自行吸收(於中獎獎金內扣除)。
(四)中獎人郵寄掛號請寄至「臺北市105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9F」,並註明【台灣運彩「台灣運彩全新上市 紅包大Fun送」活動小組 收】。
(五)如果您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主辦單位客服專線:02-2791-0988 (週一至週五上午9:00~12:00,下午 1:00~6:00)。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本活動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委託辦理本活動之廠商(如執行單位、活動公司、公關公司或製作公司等)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(二)抽獎方式係於合格參加者中,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。參加者若重複抽中、提供不實或錯誤之資料參加本活動,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。
(三)自中獎名單公布日起至領獎截止日,若無法聯繫到中獎人,視同中獎人自動放棄獎項,且獎項不予遞補。
(四)獎品之發放,如有遺失、盜領或損毀,主辦單位恕不補發。
(五)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人。如中獎人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,則視為中獎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中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,主辦單位對所有稅 捐概不負責。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(繳納)相關稅捐。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。
(六)本活動之相關紀錄,均依本公司電腦系統之紀錄及留存資料為準,本公司有權檢視各項行為,若參加者涉及不正當行為,本公司得排除其參與本活動,及取消其中獎資格。
(七)中獎人未於領獎截止日期前領取獎項,視同放棄,其中獎資格將被取消。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獎項之權利,且無需通知或公布。
(八)隱私權聲明: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的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、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,得由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,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 /或國際傳輸。利用期間為本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(五)止,利用地區為前開個人資料利用者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。您就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得要求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、更正、刪除、或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但若不提供,則主辦單位無法給予有效參加資格,亦無法履行提供獎項的義務。
(九)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(十)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,參加活動者一旦參加本活動,則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約束。
(十一)參加者同意,若因本活動發生相關訴訟,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(十二)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。
台灣運彩感謝您的支持,並祝您幸運中獎!
實體通路上傳照片示意圖:
照片內應拍攝清楚以下內容物:
1.購買之第三屆台灣運彩彩券(彩券正面)。
2.投注站電視螢幕貼有「第三屆運動彩券」之告示牌(內須載明經銷商商號及證號貼紙)。